* 筆者: 不光是旅館酒店業者,豪宅建商也是圖25%的增額容積,以求獲得更多的建築面積與使用空間,將利益最大化,只是在新聞事件中不乏豪宅建案被舉報公共使用空間被挪為私有設施空間,而被迫拆除還地,至於旅館酒店業者,雖與當地政府各局處有合約協議,但不知是政府局處人員思慮欠周,精明不足,還是忘記擁有25%增額容積的決定權可以講話最大聲,總在財團前矮人一截,而沒注意到政府背後的民意與公義之權衡。
「業者說不行,說這是底線,我能有什麼辦法?」
「你也有底線:25%增額容積的一翻兩瞪眼,要嘛就接受代金或土地回饋,要嘛就蓋得小而美。業者強硬,你也無需溫良恭儉讓,因為業者的底牌總是在最後才會掀開。(燒錢的都是業者,投資計劃大部份都不能說撤就撤, 除非業者的頭都還沒洗)」
「幹嘛替公家單位幫腔?不是都說公家單位效率差,趕走一堆投資者?」
「這是一碼事,另一碼事是:做生意別太貪心。利益交換總是要實質對等,看得見也摸得著的。Capis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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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釋出容積獎勵交換公益回饋設施,卻沒有好好運用,遭議員批評問題出在回饋條件亂訂。圖為文華東方酒店。(圖片來源: http://hotelholic.blogspot.tw/2016/04/mandarin-oriental-taipei-club-city-suite.html) |
回饋場地使用率低 挨批浪費
2017年08月29日 04:10 中國時報 陳燕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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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局處搶著在晶華酒店舉辦大型論壇活動,導致文華東方會議廳使用率低,回饋額度白白浪費。(北市地政局提供) |
許多民間業者因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參與開發案,需提供市府公益回饋,包括文華東方、晶華酒店和101信義大廳等,分別有客房、餐飲和展廳等回饋項目;不過審計部指出,市府使用率偏低,許多場地用不到2成,要求市府檢討契約內容,減少支用浪費情形。
文華東方酒店興建時,為取得25%增額容積,以興建公園、美化巷道方式回饋市府,並從2014年起算15年內,每年提供365房次、3個會議中心共57天給市府使用,經統計前2年客房用不到5成,會議廳使用率更不到1成,屢遭外界抨擊「划不來」。
市府契約執行 缺彈性
市府雖在2015年與業者補增契約,將其中180房次轉換成每年180萬現金額度,提供其他設施及餐飲使用,但去年3間會議中心使用率仍不超過2成,被審計部點出浪費資源。
另外,晶華酒店為延長地上權時限,8年前增補契約,每年提供1000萬元給市府使用。審計部發現,契約並未明訂只能使用酒店設施,但市府每年均拿來用於客房、餐飲和場地租借,缺乏彈性,且與其他案回饋項目重複,要求檢討回饋金使用方式。
得負擔餐費 意願低落
至於台北101回饋的信義大廳,因場地租借限制多,舉辦活動類型受限,各機關使用意願較低,去年使用率僅15.38%,一樣未能充分運用回饋場地。
對此,財政局長陳志銘坦言,市府以往都是當年開放各單位申請,導致年底才發現剩下很多回饋額度;不過今年已實行新機制,提前半年讓各局處登記,府級單位會排序審查。
陳志銘表示,文華東方會議廳使用率低,一來是回饋數量較多,加上得額外負擔餐飲費,因此各局處傾向到晶華辦活動。不過現在提前審查,若有未登記到場地的單位,會引導轉向使用其他回饋設施,減少浪費。
場地用不完 回饋將以代金為主
2017年08月29日 04:10 中國時報 陳燕珩/台北報導
市府對財團釋出容積獎勵,交換公益回饋設施,卻未盡其用造成浪費,議員王威中認為,問題出在當初回饋條件亂訂,換得那麼多會議廳、展廳,根本用不完,只能狂辦活動硬塞,未來應檢討機制,改以回饋代金為主。另外,他呼籲市府,與其硬是消耗場地,不如考慮釋放給民間團體舉辦公益活動。
王威中指出,文華東方在郝市府時期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取得的增額容積換算市價約18億,業主除認養公園、美化巷弄,僅提供客房、展廳回饋市府;問題是市府每年舉辦活動有限,且回饋僅限場地,局處還要再花餐飲、茶水費,實在不合理。
儘管許多公益回饋是在都審程序中制訂,或由局處與業者自行簽約,但王威中認為,這類大案最終都會上簽市長,高層應嚴格把關,不能放任局處亂談回饋條件。未來若有相關公益回饋,應以代金為主,此外現有回饋場地若真的用不完,可以開放民間團體舉辦活動,避免擺著浪費。
財政局長陳志銘說明,市府曾考慮給民間使用,但也要業者同意,當初契約是由市府簽訂,若市府掛名主辦機關,原則上不會有問題,但完全給府外團體辦活動,等於把回饋使用權利移轉給民間,業主會有意見,實務上不大可行。
至於回饋條件訂得不好,陳志銘強調,當初各局處與廠商自行訂定契約,非財政局管轄範圍。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已有檢討,對未來都市計畫變更回饋,柯裁示以代金為主,其次是土地回饋,場地放在最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