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兩個世界 — 我的品牌 你的星星 競合糾葛間的平衡 之一

2016年熱門韓劇《W─ 兩個世界》劇照


採納了熱門韓劇《W─ 兩個世界》劇照,除了儘可能避掉陳腔濫調的比喻外,也算是某種程度搭上潮流(雖然已是末班車,或是只見車尾燈?  XD )。「兩個世界」意指「國際連鎖酒店集團的品牌世界」以及「台灣星級評鑑的星等世界」,這兩個世界的「跨界平衡」與否,將在本文討論。

筆者曾在 9月初為本文做了序,先看當時怎麼說:

是的,筆者確實活在「品牌分類定位與等級相對明確的國際連鎖酒店」之世界裡,因此對於所謂的「星級評鑑」之感受,自然是不深,必要性也覺得不高,畢竟酒店集團在建立品牌之初(亦或是成立後幾經調整),已將定位與等級區分清楚,該有的軟硬體標準也是白紙黑字,一旦品質「走鐘」或住宿體驗不一致,自然也評判得出來。因著前陣子網友的反饋,算是有了動力去了解另一個世界的人們在想些什麼,並試圖取得平衡點。

一、國內外星級評鑑的沿革與現狀

關於這部份,筆者在查找資料的過程中,發現一個停擺許久的旅館專業部落格「旅館人」(飯店管理線上雜誌)已對此做了十分完整的整理與說明,筆者個人也相當推薦,因而提供下方的文章連結,讓看倌們自行點閱,有助於了解全球旅館星級評鑑制度的發展。 (系列文一 ~ 三符合題旨,至於系列文四請自行斟酌)。

<全球旅館星級評鑑制度之緣起PART I>台灣旅館評鑑摘梅花換星星 只為發展自我品牌與國際接軌

<全球旅館星級評鑑制度之緣起PART II>全球最早的旅館星級評鑑制度產生於美國 星星越多越奢華

<全球旅館星級評鑑制度之緣起 PART III>瑞士旅館分級制度是全球第一個私部門分級系統 深深影響並啟發了其他歐洲國家的星級制度

<全球旅館星級評鑑制度之緣起PART IV-完結篇>瑞士哪些飯店管理學校的校舍是星級酒店裝修而成的?

由於台灣旅館的星級評鑑參酌了旅館評鑑的濫觴「美國汽車協會(American Automobile Association,簡稱 Triple A,即AAA)」的旅館查核標準 (以五顆鑽做為評比,而美國《富比士旅遊指南(Forbes Travel Guide) 》則是星級評等的開端 。AAA評鑑有一至五顆鑽之等級,而富比士旅遊指南著重在奢華旅館的五星及四星評鑑。),因此也分享一下AAA旅館稽查員的影片。

至於,目前國內已參與星級評鑑之旅館業者(從一星至五星,含一般旅館及觀光旅館)共計457家,對照合法業者的總數3442家(依2018年6月及7月之交通部觀光局統計)只佔約13%,意即參與的業者數量仍有進步的空間以及大多數國內自有品牌業者尚未參加評鑑(國際連鎖酒店集團之旅館酒店僅佔總數約1%而已)。

看看交通部觀光局的星級旅館評鑑 Q&A(問答集,105年7月28日修正版)中第57題說了什麼:

                       
Q58:若已加入國際連鎖飯店品牌,且為國際認定之星級旅館,若未參加國內星級旅館評鑑,觀光局如何定位此飯店 ? 亦或必須參加國內評鑑制度才能定位為五星級 ?

A:參加國際間(如美國、加拿大、歐洲等國家)星級旅館評鑑,取得星級旅館評鑑者,係屬國際之星級旅館, 其尚須參加本局星級旅館評鑑獲本局核發之星級旅館評鑑標識後,始能成為我國星級旅館評鑑制度之星級旅館,並適用相關助規定。

上述問答除了說明政府的立場外,同時也推導出本文第二段落的主題。

二、《W─兩個世界》國際連鎖酒店業者的世界觀 v.s. 台灣自有品牌業者的世界觀

韓劇《W─ 兩個世界》( 自己的老公老婆請自行認領,但我們這段落恐怕沒這麼浪漫甜蜜 XD )

在本段落開始之前,該提醒的是:「未著裝備者,請勿擅自闖入兩軍交戰的炮火猛烈區」、「本段落僅試圖模擬出業者、擁護者中的真實內心旁白(voice over) 」

●國際連鎖酒店方的世界觀

1. 未參加政府的星級評鑑者:
(1) 我們集團的品牌等級與分類已相當完善,有平價經濟型、中階、高階及奢華等級,
也就是分得好好的,所謂的「星級評鑑」自然是需要程度不高。
(2)我們集團已在全球享有聲譽,以頂級奢華的軟硬體服務見長,我們擔心「你們不懂
我們的明白」。
(3)我們好不容易通過900項富比士旅遊指南評鑑,並獲得其星等與國際級認證,你們
這評鑑會不會不足以定義我們?(→哪輪得到你們來評鑑)
(4)住宿是要認清品牌的,OK?你們那星級評鑑還很嫩,我們吃過的鹽比你們吃過的
米還多,capiche?

2. 已參加政府的星級評鑑者:
(1)我們是國際連鎖酒店品牌又有台灣的星級,完美!(撥頭髮+華麗甩頭)
(2)經過集團總部的稽核之後,台灣的星級評鑑像塊蛋糕似的輕而易舉。
(「輕而不舉…」←「你很煩耶,派屈克!!」)

光明與黑暗的對決,但誰是光明?誰是黑暗?(→單純做為兩軍交戰即可)

●台灣自有品牌酒店方的世界觀

1. 已參加政府的星級評鑑者:
(1)在台灣做生意,除了合法登記、納稅外,就要依循台灣旅館的評鑑規則。
(→我們是守規矩的好寶寶,哪像有些國外業者,不乖等著被打屁屁…)
(→其實也不會,只是裝皮皮而已。)
(2)交通部觀光局的星級評鑑,讓旅館業者的實力獲得認證,讚!
(3)有政府評鑑的星等就是好旅館,不同的星等有其應具備的軟硬體表現。

2. 未參加政府的星級評鑑者:
(1)你們這些官員所設的星級評鑑,就算有了問答集、文宣以釋疑,但…我們還是觀望中,
沒有百分百信任。
(2)哎呀~~就是擔心評鑑結果跟我們對外宣稱的「名實不符」,所以先擱著。
(→實際上可以先接受政府輔導後再進行評鑑)

其實,在雙方兩陣營各自的理由拆解後,仍舊是有相容的部份,意即國際連鎖酒店集團的在台據點可同時兼有台灣的旅館星等,而這部份將在系列文的第三段落主題做推導。

只是,交通部觀光局目前的態度是想以「台灣的星級評等做為台灣觀光的品牌」行銷至國際,意即「歡迎入住『台灣標準的星級旅館』」,而這除了有「誤把工具當目的」之虞以外,問題又再度回到「國際標準」與「台灣標準」之間的糾結(→為什麼你的標準是標準?)。台灣標準的CAS近期出現破功一事,反倒是要以法國的食品安全管理為鏡,因此,「(台語)互相漏氣求進步」,建立起公信力(威信)真的需要長時間的累積與驗證。

*系列文之二將儘快接續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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