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世上最棒的老闆大大?! (圖片來源:電視頻道網站 ) |
*筆者: 近期所看到的二則媒體文章(見下方),一則為讀者投書,另一則為媒體報導,大有天差地遠之慨,忍不住也來一包這陣子最流行的「芒果乾(亡國感)」嗑一下:
因經濟景氣未見顯著好轉而導致民眾不願生育、少子化→天哪!要亡國了!
年輕勞動力逐年下滑,年長者也因退休金不足而延後退休→天哪!要亡國了!
陸客不來,導致觀光旅宿業哀鴻遍野→天哪!要亡國了!
→Wait~ Wait~Wait~不對欵~~ 這第三句的因果推論有問題:其實應該是因中央與地方政府單位長期在觀光產業未能有長遠的規劃(比方從各國際機場到各縣市鄉鎮以及前往各景點的便捷程度與導覽能力、蓋不成桃園機場第三航站甚至第四航站的國恥等因素),加上客源只能多元不能偏廢(「只靠陸客」或「不靠陸客」都不是多元的概念),想以國民旅遊補足或「撐起半邊天」?倒是給我「翻譯,翻譯」!
言歸正傳。下方二篇媒體文章,確實能夠代表「實習生」與「人才」議題光譜的左右二極端。先分析第一篇讀者投書的背景與可能原因:
1. 作者的背景—其實「拜請谷歌大神」就可以有大致的輪廓:某國營企業的人資主管、通過國家考試錄取的正式員工、可能為了之後的晉升加薪而就讀某國立大學的企管博士班。
2. 作者的動機—可能是博士班的學期作業,又或者是以人資主管的立場針砭時局,登報投書。
3. 後續的效應— 突顯部份台灣公司企業的陋習與價值觀而有「見微知著」的亡國感、作者任職的國營企業只歡迎「免費的」實習生(畢竟也是個正職搶破頭的國營企業)。
4. 其他— 投書內文的第一段確實如作者所述,有違一般常理,因實習生多以助理或第一線人員來交派工作與任務,待正式任職後再委以重任。
接著再分析第二篇媒體報導的背景與可能的原因:
1. 報導的背景—對於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在2019年8月14日發布《2019全球市值百大企業排名》分析報告(PwC’s Global Top 100)中排名第四位的Alphabet, Inc.,其子公司Google LLC.在台投資的任何擧措必定是動見觀瞻,況且國際大企業在台投資就是愛台灣的表現,不論任何政黨必定是歡迎的態度,而媒體也有報導素材可用。再者,近年「台灣人才流失」的議題討論度高,像谷歌在台灣所遇到的人才召募窘況,這相對的反例不可不報。
2. 報導的動機—除了在上述「背景」所列理由外,其實某種程度也是企業形象廣告與行銷,基本上只會有加分效果。而且,重點是:谷歌對於實習生除了給薪外,其他福利也不錯。(笑)
3. 後續的效應— 引起社會與人力市場的討論度之後,應該或多或少能幫忙改善召募台灣人才的問題,只是除了彰化的資料中心外,位於台南的第二座資料中心也將興建以及召募未來營運人才,人力短缺問題仍是不能小覷。另外,唸資訊相關科系的學生們請有自信地去申請谷歌的職缺,肉在嘴邊還不吃,是要站在後面拿皮鞭抽嗎?
4. 其他— 谷歌真是如此完美無瑕的企業?探究根源,其實也不完全: 網羅全球優秀人才,提供有競爭力的薪資福利與舒適的工作環境,終究為的是員工能將百分百的時間與精力放在公司當中(→被「綁」在公司內,以公司為家),以達成營運績效、獲利與長期發展的目標,而像這樣的美國矽谷公司(或許谷歌可能好些),相對也招致批判的輿論與離職員工的控訴。
對於旅館業最重要的人力來源—學校實習生而言,不論是一年期、半年期或更短期的實習時間,旅館飯店業者總希望學生能在實習結束(或實習以外的空檔時間)、畢業之後,可以繼續為自家旅館飯店效力,於是往往在實習屆滿前,三不五時地以人情遊說、催眠(這方法的CP值還算可以),能補多久就補多久。只是年輕學子待不住旅館業或者是科班畢業後對旅館業有些躊躇,其實是反應出新世代價值觀(可再參考先前專文):
● 希望在有企業社會責任、適合自己的企業文化之公司裡尋求升遷管道暢通的機會。
● 希望雇主在提供正職機會的同時,也能尊重其享有彈性的私人生活之需求。
那麼,亟力培訓專業餐旅人才以適應變動的就業市場之國外大專院校有何看法?
在國際連鎖酒店集團據點之間,真正讓有框架的事物變得不同、有差異的是在於人的態度。而善於以同理心、實時缺失補救技巧運用於工作場域的畢業生最受旅館業者青睞,實因現今的職場焦點已轉移至「軟性技能」(包含「個人特質」與「人際關係技巧」→就是那個「眉角」)。其次,國外旅館管理學校也鼓勵學生創業,有些學生也會選擇在畢業後到其他領域工作,比如朝金融投顧圈的職涯邁進,尤其對於能較快適應趨勢、善於抓住機會的學生更是如此。
合作單位付實習生薪水 不符實際
2019-07-03 00:52 聯合報 張淑宜/博士生、企業人資主管(嘉義市)
![]() |
| 不少在校生利用暑假到業界實習,勞動部強調,只要有提供勞務,雇主就須給薪。圖為台灣首府大學實習旅館。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
七月一日上午九點,七位大學生準時到達辦公室來辦理暑期實習報到。十點鐘有一位實習生出席了專案會議。他的指導老師是本單位的組長,在會議中指著這位實習生說:「他所念的科系,跟本單位的業務完全相符耶。我們剛好有一個大型專案,就請他來當專案經理,負責總其成吧。」我趕快攔阻她:「不行。他現在連緊急逃生出口都還搞不清楚,怎麼能夠負責專案,而且總其成?」最後在單位首長裁示下,實習生不必負業務成敗責任。
這是真實的場景。依照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與學校進行產學合作的單位包含政府機關、事業機構、民間團體和學術研究機構。這四種單位都有各自的任務,沒有誰是以教育大學生為目的而存在。
這兩天學生暑假實習引起的話題是,學生如果實習時有從事於學習或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者,合作單位應該支付實習生薪水。其實說「薪水」或「工資」是錯誤的用語,依據勞基法定義:「勞工是指受雇主雇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工資是指勞工因為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實習生並沒有和合作單位簽訂勞雇契約,除了短期實習外並沒有要繼續工作的意思,所以雙方並不存在雇傭關係。
但高教工會顯然認為,學生如果有工作的事實,老闆就應該付錢。這是背離實務的想法,理由如下:
一、基於學習考量:人人都明白,要學會知識或技能的唯一道路就是「做中學」。所以學生需要實習,但合作單位不一定需要學生。
二、基於風險考量:合作單位如果是製造業,引進生手實習生,有可能會造成產品的不良或廢品率增加,甚至導致安環上的危害。如果是行政單位或服務業,有可能因為實習生的不諳操作,造成公文失誤,或是服務不當引起糾紛或複雜的客訴案件。讓實習生上陣,合作單位實在是提心吊膽,承擔很大的風險壓力。
三、基於預算考量:合作單位如果是公家單位,所有的薪資都跟員額綁在一起,員額又跟考試任用綁在一起,未經國家考試合格任用的實習生,當然不是公務員,怎麼可能領薪資?如果是民營機構樣樣要精打細算,考量到實習生實作的弊大於利,可能早早就打了退堂鼓。
在此建議教育部、勞動部、高教工會等單位不應背離事實。企業接納實習生,其實已經承擔了風險與成本,還要撥出人力與時間去教導大學生,如果再要用立法或其他方式強迫合作單位支付津貼給實習生,恐怕有朝一日會淪落到沒有單位願意讓學生實習的地步。
Google資料中心:實習生十周後可望轉正職 但台灣學生不敢投履歷
2019-10-03 23:27 經濟日報 記者 彭慧明/台北報導
Google去年在全球首度啟動資料中心實習生計畫,不過最大的挑戰竟出在「台灣學生太內向、不敢投履歷」。
![]() |
| Google資料中心「誠徵實習生」。左起當完兵就有工作的Google「前」實習生陳鐸元、Google彰化資料中心硬體維運協理黃婉偵、Google亞太區資料中心硬體維運總經理Randy First。 記者彭慧明/攝影 |
由於資料中心需求人力愈來愈多,Google亞太區資料中心硬體維運總經理Randy First昨(3)日邀請「中部在地優秀學生」加入實習生計畫,去年與今年都有不少實習生在十周實習後直接收到聘書轉為正職,且薪水「絕對有競爭力」。
Randy First開出的實習生條件為:對伺服器熟悉、會網路架構相關技能、除錯與程式能力好,如果是中彰投本地人才更佳。
Randy First說,資料中心雖偏重硬體,但相關雲端的計畫很多,內部員工也可以跨足軟體業務,他認為資料中心有很多取向,很多人後來也會轉換團隊,Google更不吝於讓員工增強其他的能力。
Google於2013年起在台灣成立資料中心,明年更計畫建立第二資料中心。Google彰化資料中心硬體維運協理黃婉偵說,外界對資料中心運作覺得很神祕,還有些人以為「資料中心只有伺服器沒有人在裡面」,事實上資料中心編制人數眾多,而且愈來愈不足。
Google去年起在台灣推動實習生計畫,招募本地優秀人才。她到學校去徵才說明,發現台灣人才很優秀,其實能符合Google要求,缺點就是太內向,還因為擔心自己能力不夠,不投履歷。
今年Google資料中心已經完成第二期實習生計畫,同樣有人轉任正職工作。Google台灣表示,為表示留人誠意,實習期間有薪水,而且在校就發出聘書,願意等學生畢業、當完兵來報到。
Randy First表示,找在地人才是想讓資料中心與本土社區互動,所以與中彰投的大學都建立關係,希望招募在地人才來服務,將來台南資料中心也會希望多找當地人才來工作。


